关于我们信息与服务莫桑比克概况商情发布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莫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机构 >  其他经贸机构 >  正文

莫桑比克劳动部长希望莫工联承担更多责任
2007-12-01 14:04  文章来源:驻莫桑比克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11月29日莫通社报道,莫劳动部长埃莱娜.塔伊波28日在莫工联(OTM)第5次会议上,祝愿莫工联、商业协会和大多数社区在莫消除绝对贫困的行动计划(PARPA)中取得的成功。
  塔伊波指出,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赋予莫工联更多责任,发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办法是关键;一些部门要求莫工联加强责任意识、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莫工联的干预能力将由劳动仲裁协会测评,特别是落实新法最低工资标准,解决纠纷问题(劳动仲裁协会负责政府、莫工联和工会三方协调工作)。在当前稳定经济条件下,寻求科学方法,地区一体化进程中,用平等的方式排出障碍尤为重要。
  莫工联主席建议致力改善工人生活条件。他要求与会者分析具体情况,找出成功和困难点以及产生原因。主席呼吁,面对地区一体化挑战,莫工联提出战略意见时,政府应与劳动仲裁协会展开公开对话。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莫桑比克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