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桑比克银行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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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4-11 22:44 |
近些年来,莫桑比克的银行体制发生了巨大的结构性的变化。在1991年以前,莫桑比克最主要的银行是莫桑比克银行(Bank of Mozambiqe),它既是中央银行,又是最大的商业银行,1989年末的统计数字表明,莫桑比克银行占全国银行资产的95%,除此以外,还有两家商业银行,即人民发展银行(Popular Development Bank),该银行是国有银行,及莫桑比克渣打银行(Standard Totta Bank of Mozambique),该银行是英国和葡萄牙合资的私人银行。在莫桑比克实行计划经济时期,这些银行大都管理不善,竞争力不强。但自莫桑比克向市场经济过渡之后,莫政府也开始推进银行业的自由化,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措施就是将央行功能和商业功能分离,在1997年中期,莫桑比克银行将其商业功能移交给莫桑比克商业银行( Commercial Bank of Mozambique),而成为中央银行,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金融市场。莫桑比克商业银行也进行了私有化。
另一个措施就是将银行业向国内外开放。由此导致了许多家银行的成立,自1993年至今,相继有贸易开发银行(the Trade and Development Bank),厄瓜多尔银行(Equator Bank),信用社(Credicoop),莫桑比克国际银行(International Bank of Mozambique),莫桑比克投资银行(Commercial and Investment Bank of Mozambique)等五家银行宣告成立。
现在,莫桑比克除莫桑比克银行为中央银行,属国有外,另外八家商业银行均属私人银行。市场竟争力加强,现代化程度提高,在 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莫国经济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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